【重庆智牧犬舍】

首先特别感谢一直关注并支持我们的各方宠友,以及通过预定的方式拥有【智牧犬舍】幼犬的客户们,谢谢你们给予的信任!!

一.幼犬预定

       【智牧犬舍】力求通过本舍基础犬只的优良表性性状以及结合国内主流的血系搭配繁殖出品质不断提升的边境牧羊犬。在繁殖计划确立以后,即可开始接受幼犬预定(无对外预定名额的除外),定金为¥500元人民币,定金到账即为预定成功,定金不单另记款,属于幼犬全款的先行支付部分,幼犬交接只需补足余额即可。预定的同时拥有优先挑选的权利。

恕本犬舍概不接受一切口头方式的预定。

       幼犬4周龄时,我们根据每只幼犬的综合素质进行评级后,确定每只幼犬的价格,但价格可能会随小狗的成长有所调整(被预定小狗除外),客户按照预定的先后顺序进行挑选。幼犬8周后做齐常规免疫及驱虫后方可离舍。

         幼犬交接前,我们将根据客户的需求,来办理欧洲FCI畜犬联盟在中国的合作机构——CKU血统证书及埋置芯片,费用为500元;证书将于2-4个月后寄到客户手中。客户也可在幼犬到家后,自行办理CKU血统证书,我们负责提供幼犬父母辈的芯片号、注册号及DNA核实。

幼犬完成注册后,所有信息均可登录官方网站查证。

       为了幼犬的安全,外省客户一律采用空运方式。如客户所在城市没有机场或者没有重庆直达航班则空运至其临近机场,更欢迎短程客户亲自来接幼犬。确定幼犬离舍日期后,客户付清余款交接。

      在幼犬预定阶段,如果客户有特殊原因放弃购买此犬,我们将为客户保留定金至以后的繁殖计划中;如果对本犬舍以后的繁殖计划幼犬也无购买意向,定金将不予退还;如是本犬舍单方面原因造成幼犬无法交接的,我们将无条件全额退还客户的定金。

二.幼犬的驱虫及免疫

       幼犬分别在35日龄及65日龄,进行两次德国拜耳驱虫拜宠清,以确保无常规寄生虫感染。

       幼犬分别在45日龄第一针卫佳5疫苗注射,60日龄及75日龄,进行第二和三次疫苗卫佳5疫苗,疫苗均为国外正规厂家进口,确保幼犬免疫成功。幼犬第三次免疫完毕,观察三天无应激反应后,联系客户进行交接工作。

三针进口疫苗+德国拜耳驱虫 费用均由本犬舍承担。

       在幼犬4月龄后,客户需对其进行狂犬疫苗免疫。

三.售后服务

       (1)自幼犬离舍到新家15日之内如感染犬瘟、细小病毒等疫苗内疾病造成幼犬死亡,经权威宠物医院医学鉴定后,我们将全额退款或更换相同品质的幼犬;如幼犬治疗痊愈,则由本犬舍负担治疗费用。

       (2)本舍繁育的犬只每年可以免费寄养一次,每次寄养时间不超过七天(为防止主食变更导致肠胃不适,自带狗粮)。超过七天后按犬舍寄养标准计算(犬舍寄养协议)。

       (3) 售出犬只每年一次的疫苗免费注射。

【备注】客户须知

1.出售幼犬均可办理FCI认证CKU血统证书+埋置芯片,登陆官方网站可查询齐全的三代族谱;
 
2.本犬舍须负责为幼犬做齐驱虫、三针疫苗,观察一周无恙后才能交接(本地客户概不例外)。
 
3.由本犬舍负责航空运输(如客户方便,更欢迎客户亲自来接);
 
4. 因本犬舍所售幼犬均会追踪成长记录,所以客户在接回幼犬后须与本犬舍保持固定联系,不定期更新照片以便本舍观察调整幼犬的状态。客户须为幼犬提供稳定舒适、健康快乐的生活环境,科学理性地喂养,对于幼犬的饲喂及训练方案请及时与本犬舍交流沟通。如遇幼犬成长过程中状况欠佳,请务必采用本犬舍提供的方案来改善调节!接受我们的回访。(不能承诺此项条款的买家,请勿扰!)
【重庆智优边牧犬舍】

 

购犬协议(智牧犬舍)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售宠物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犬只详细情况:

犬 种: 边境牧羊犬    性 别:      

出生日期:            

颜色特征:           

父 亲:                    母  亲: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需将犬只的出生情况、注射疫苗、健康状况、饮食习惯、生活习性等有关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2、负责幼犬自出生后两个月内的饲养和养护,保证幼犬健康;

3、负责幼犬两个月正常驱虫与疫苗,甲方负责打完三针进口疫苗,我们采用的辉瑞卫佳五联苗。

4、预定期内,甲方每15-20天向乙方提供幼犬的照片或视频(上传自犬舍网站:www.zmkennel.com),及时解答乙方提出的各项咨询。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保证在规定的交接日期,交接犬只;

2、保证犬只在交接后健康、愉快的成长;

3、保证每年及时给犬只注射狂犬疫苗等针剂、疫苗。

(四)售后:

    1、自幼犬离舍到新家15日之内如感染犬瘟、细小病毒等疫苗内疾病造成幼犬死亡,经权威宠物医院医学鉴定后,我们将全额退款或更换相同品质的幼犬;如幼犬治疗痊愈,则由本犬舍负担治疗费用。

2、本舍繁育的犬只每年可以免费寄养两次,每次寄养时间不超过七天(为防止主食变更导致肠胃不适,自带狗粮)。

3、售出犬只每年一次的疫苗免费注射。

(五)价格、付款方式、运输:

1、犬只售价(人民币):            元

2、定   金(人民币):            元

3、如果幼犬在运输途中发生死亡,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甲方在饲养期间(2个月内),出现意外情况而导致幼犬疾病或死亡,须向乙方退还定金或双方协商调换其他犬只;

5、乙方应在幼犬打完第三针疫苗后10天内提走犬只,超期一天支付给甲方15元/天的饲养管理费,至交接为止;

6、乙方在幼犬第三针疫苗后30天龄内不交接,将视为自己放弃,本合同自动作废,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出售。

7、双方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问题,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地所属法院提起申诉。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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